为了充分发挥院领导班子集体的作用,促进我们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以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及党政共同负责制要求,结合我们实际,现制定出我们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议事原则
1、坚持党政共同负责制原则。党政共同负责的具体表现形式为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凡在学院职权范围内涉及学科改革、建设、发展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通过。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加院党政联席会议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会议方可有效。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重大问题。凡经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更改和拒绝贯彻落实。如因情况变化确需更改,需交党政联席会议重新讨论决定。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4、坚持遵纪守法原则。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符合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
5、坚持制度化原则。参加会议人员应自觉遵守例会制度,按时到会,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会时,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请假。会议时间不能安排其他工作,开会期间不能会客或兼办其他事情。
6、坚持民主化、科学化原则。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重要问题,与会人员都要充分发表其意见、积极参与决策,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7、坚持保密原则。对会议讨论的情况及会议作出的决定,除需要公示、公布的以外,与会人员不得泄漏。违者要追究责任,严重的要给予处理。
二、会议议事内容
1、根据学院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制定学院发展的总体规划、学科建设规划、专业建设规划、科研建设规划、实验室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以及各项改革方案等。
2、根据学校党政工作计划,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党政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及落实措施。
3、讨论决定教学科研工作目标,制定有关管理办法,检查评估教学科研质量。
4、讨论学院内部组织设置,学院内人事调整及人员编制的有关意见。
5、讨论教职工调动、引进、出国、攻读学位、职称晋升、工资晋级等事项,并形成意见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6、讨论师生员工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的处理办法、奖惩意见和有关荣誉称号的推荐提名。
7、讨论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安全稳定工作及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8、讨论决定本学院的经费使用方案,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研究创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分配方案。
9、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考核教职工履行本职工作的情况。
10、讨论招生、学生实习与就业中涉及的重大问题。
11、研究决定其他需要提交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重要问题。
三、会议议事程序
1、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为院党总支中心组成员。有时也可根据会议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确定其他参加人员。
2、院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区别不同事项由党总支书记或院长主持。会议由院行政办公室提前将会议主要内容通知与会人员,以便做好有关准备。
3、议事前,书记和院长要对重要议事内容交换意见,在意见基本一致后,再提交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如对某方面意见不太一致又需急办,也可提交会议讨论,按民主集中制做出决定。不急需办理的事情可暂不提交会议讨论,由上级领导通过协调,意见基本一致后再提交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4、院党政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要按党政领导分工,由分管领导负责相关决议的执行和监督。
5、院党政联席会议要按要求做好记录,并将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四、会议时间
院党政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由会议成员提出,经书记和院长商量临时召开。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0一三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