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师团队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学科建设水平,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有地位的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和具有较强实力的团队,学校决定设立优秀教师团队建设专项经费
第二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优秀教师团队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切实做好各类团队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科研和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优秀教师团队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归口管理、专款专用、注重绩效、严禁挪用。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四条 学校鼓励并支持多渠道筹集教师团队建设经费,所筹集到的建设经费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自筹的建设经费全部划入教师团队项目专项经费。
第五条 学校将教师团队建设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每个教师团队的资助周期为三年。
第六条 教师团队建设专项经费,应当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和年初下达的预算经费执行,一般不作调整。确有必要进行调整的,按照学校校长办公会的决定办理。
第七条 教师团队建设专项经费归口人事处统一管理,财务处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