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课任务及通识选修课课程编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7-13浏览次数:390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课任务及通识选修课课程编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合理调配教学资源,科学构建教学运行体系,保证课堂教学活动顺利开展,现就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编排工作安排如下:

一、落实通识必修课、专业课开课任务

1.工作内容和操作流程:

直接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计划课程开课任务书》(以下简称《开课任务书》),具体操作流程为:

进入理论环节→统计报表→开课任务书→选择开课任务书;

落实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的开课任务的安排工作,认真完成《开课任务书》的填写。由学院教学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5月24日前交到教务处教学科。

2.填写《开课任务书》时需注意:

1)确定任课教师:将教师姓名填写到“讲课教师”栏。

按照评估要求,教授、副教授每学年为本科生授课的比例不低于95%。各学院尽量要安排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如无专业课、通识必修课教学任务,须申报开设通识选修课。各学院根据教学任务安排实际情况填写《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一览表》(附件1)。

2)各学院应严格控制校外外聘教师数量,在本院师资能胜任教学任务情况下不得外聘教师。如确需外聘,须对外聘教师的学历、教学实际能力、教学资历进行严格审查。

3)确定教学周次:如“1-17”周、“5-18”周、“单周”、“双周”、“1-9周”等。

4)机房:如需使用机房的请在“备注”栏填写“机房”。请各学院根据《开课任务书》单独筛选出需使用机房的课程,填写《申请使用机房课程清单》(附件2),由教务处审核后在排课时根据情况分配机房和时间段。教务处将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学时分配”的“实验实训”学时安排上机,如实际需求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时不相符合,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由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随《开课任务书》及《申请使用机房课程清单》一起送教务处审批,并在“备注”栏注明“特殊申请”。需指定特定机房的院系专业课应在落实教学任务时提出申请,在《开课任务书》及《申请使用机房课程清单》“备注”栏填写具体的机房号。原则上,在正常教学时间内,优先安排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上机学时。

5)关于双语教学:

根据《关于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院教[2010]15号)文件精神,双语教学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 使用原版外文教材;

② 使用双语(外语和汉语)讲授,且外语授课课时不少于该课程课时的50%;

③ 教师上课需用外语板书(PPT);

④ 考试使用外语试卷。

学校鼓励有条件的教师(特别是硕士、博士和留学归校教师)积极开展双语教学;有条件的专业,特别是与高新技术和对外交流密切相关的专业及对学生外语要求较高且基础较好的专业要积极组织教师开展双语教学。满足以上条件拟采用双语教学的课程,须在《开课任务书》“备注”栏注明“双语”。同时,须填写《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双语教学申请审批表》(附件3),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课。

二、落实通识选修课开课任务

1. 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课的通识选修课必须是《BV伟德官方网站通识选修课列表》(详见附件4)中所列课程,且所开课程与申报教师必须一致。

2.各学院须根据《BV伟德官方网站通识选修课列表》中已列出的课程填写《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上课安排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5),上报通识选修课可选人数、选课对象、教室需求等信息的汇总情况。通识选修课课程安排表将按照申请汇总情况进行编排,请各学院认真审核,由学院教学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5月24日前交到教务处教学科。

3.凡申报下学期开设的通识选修课,请各学院负责落实,确保下学期能如期开课。

4.通识选修课申报时提供的教材版本部分已过时或不适应目前教学,请教师在申请汇总表上将采用的最新教材及版本一并登记,方便学生参考自备教材。

5.通识选修课上课时间原则上只安排下午和晚上,周四下午不排课。

三、排课

1.排课原则上按通识必修课(公共体育、大学英语、通识选修课和专业课的顺序进行)。

2.排课不允许跨年级合班,原则上一个合班最多不能超过140人。大学英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70人;思政、人文类课程合班人数为90~140人;高等数学每个合班不超过80人。学科基础课及专业核心课视具体情况考虑是否合班。

3.校领导、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副院长、教学督导、专业负责人及当年新进教师周二下午不排课。周四下午是学生活动及教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和教研活动的时间,原则上不排课。

4.因部分学生参加跨校辅修双学位学习,故本科班级从大二下学期开始,周六不排课。

5.排课期间,各学院教学秘书根据安排配合教务处参与排课,教务处也可将部分课程直接交学院编排。各学院所有排课事宜均通过教学秘书与教务处教学科接洽,教务处不接受各学院教研室主任及任课老师个人提出的任何与排课相关的要求。

6.课表排定后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再更改上课时间,确需变动的须由开课学院提交书面申请交教务处同意后更改。

四、工作日程安排

项目

负责部门

完成时间

确定开课任务

1.确定开课任务书

各学院

5月11日--5月24日

(第10周——第12周)

2.落实2018级《大学英语》分级教学安排

外国语学院

5月11日--5月24日

(第10周——第12周)

3.落实2017级《大学英语》分级教学安排

外国语学院

5月11日--5月24日

(第10周——第12周)

开课任务书录入

1.通识必修课任务书录入

各通识必修课开课

学院

5月25日--5月31日

(第12周——第13周)

2.通识选修课任务书录入

教务处

5月31日前录完

(第13周)

3.专业课任务书录入

各学院

5月25日--6月7日

(第12周——第14周)

正式排课

1.通识必修课排课

教务处及相关

开课学院

5月31日--6月7日

(第13周——第14周)

2.通识选修课排课

教务处

第17周前

3.专业课排课

各学院

6月8日--6月14日

(第14周——第15周)

课表初稿

6月15日(第15周)

课表定稿

6月20日(第16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