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徳官网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7-13浏览次数:851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充分发挥外聘教师的作用,建立健全外聘教师管理监督机制,确保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聘用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管理。

2、学历及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5、身体健康,有条件承担并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二、聘用程序

1、各系及各教研部每学期期末根据教学安排的需求统筹制定下一学期本教研室外聘教师计划。

2、各系及各教研部在对外聘教师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着重对其业务能力、教学水平进行考察,符合规定聘用条件的,将拟聘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等一并提交系里审核,

3、外聘教师基本条件审核通过后,由各系及各教研部在学期末安排外聘教师试讲,试讲通过采能予以录用。

3、审批录用后,与外聘教师签订《BV伟德官方网站外聘教师协议书》,该合同一式两份,系里与外聘教师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外聘教师的管理与考核

1、外聘教师所在系及教研部负责对外聘教师的业务管理,系里负责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统计。

2.各系及各教研部对外聘教师的日常教学工作及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及时反馈其教学情况,学期末提出考核意见。

3.学院负责对外聘教师进行考勤。外聘教师因事因病请假,须提前向分管教学副院长请假,及时填写调停课表交教学秘书,并应及时安排补课;外聘教师不能继续任课时,须提前两周通知系或教研部。

四、外聘教师的职责

1.严格遵守学院教学纪律。

2.严格执行课程安排计划,未经分管教学副院长许可,不得擅自调、停课,不得擅自增减课时;教师因出差等特殊情况需要调、停课或请人代课,必须事先报学院批准同意。

3.授课前须熟悉课程的教学大纲,制定合理的教学进度、实验、上机等教学环节,认真撰写教案,并于学期末提交电子档教案。

4.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认真批改作业。

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负责所教课程考试出题,阅卷工作。

6.接受系或教研部和教学办的各项日常教学管理。

五、外聘教师奖惩

1、根据实际授课时数,按照学校规定的课酬标准及时发放课时金,未发生教学事故且教学检查合格者,期末足额发放工作量课酬。教学效果优秀者可适当上浮课酬标准,上浮标准最高不超过20%;对教学检查评价较差者,课酬可适当下调,下浮标准最高不超过20%未完成教学任务的,视具体情况扣除2-10学时课酬。

2、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是如下四个方面的总评分:学生平时对课堂及课后教学的评教;学校督导组成员随堂听课结果;学校领导随堂听课结果;系、教研部随堂听课结果。

3、对未履行职责、不能完成教学任务、达不到教学要求的、学生强烈要求更换的外聘教师,应予以解聘;出现教学事故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本规范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原政法系外聘教师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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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5日